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6號
(建設部2005年1月7日頒布贬养,2005年5月1日起實施)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已于2004年12月15日經建設部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挤土,現(xiàn)予發(fā)布善簸,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传撰。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
二00五年一月七日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呛产,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guī)劃法》北淘、《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恰磷、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熏屎。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攀驶。
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工程京嗽,是指城市新建镰对、擴建墨叛、改建的各類地下管線(含城市供水止毕、排水、燃氣扁凛、熱力、電力闯传、電信、工業(yè)等地下管線)及相關的人防甥绿、地鐵等工程。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實施指導妹窖、監(jiān)督纬朝。
省骄呼、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蜓萄、監(jiān)督。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guī)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钳生,并接受上一級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孕称。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收集式涝、保管酝遇。利用等具體工作图汪,由城建檔案館或者城建檔案室(以下簡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
各級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yè)務指導讳汇、監(jiān)督震崎。
第四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前枪第,應當?shù)匠墙n案管理機構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xiàn)狀資料兜蠕。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時扰肌,應當向規(guī)劃主管部門報送地下管線現(xiàn)狀資料熊杨。
第六條 在建設單位辦理地下管線工程施工許可手續(xù)時曙旭,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將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檔案內容和要求告知建設單位猴凹。
第七條 施工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前應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xiàn)狀資料夷狰;施工中發(fā)現(xiàn)未建檔的管線郊霎,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當?shù)乜h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規(guī)劃主管部門報告沼头。
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劃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进倍,應當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购对,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协包,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帅珍。
第八條 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幔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測量單位司报,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guī)程》(CJJ61)進行竣工測量全乙,形成準確的竣工測量數(shù)據(jù)文件和管線工程測量圖偎洋。
第九條 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侄伟,建設單位應當提請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進行專向預驗收睁奶。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撇委,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下列檔案資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準備階段文件爵蝠、監(jiān)理文件捌唾、施工文件懒披、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助被;
(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切诀;
(三)其他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揩环、工程照片幅虑、錄像等)丰滑。
城市供水、排水褒墨、燃氣、熱力擎宝、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專業(yè)管線圖绍申。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檔案資料應當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guī)范》(GB/T50328)的要求噩咪。
第十二條 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應當將更改极阅、報廢胃碾、漏測部分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蛹鼎,及時修改補充到本單位的地下管線專業(yè)圖上样京,并將修改補充的地下管線專業(yè)圖及有關資料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三條 工程測量單位應當及時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有關地下管線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列充。
對于工程測量單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城建檔案管理機構不得出售频咨、轉讓怠鲜。
第十四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繪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霹链,建立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tǒng),并及時接收普查和補測梨脖、補繪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成果厦绪。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依據(jù)地下管線專業(yè)圖等有關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和工程測量單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圖和控制成果屎螟,及時修改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迄埃,并輸入城市地下管線信息系統(tǒng)。
第十五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侄非、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接收流译、整理逞怨、鑒定、統(tǒng)計福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革砸。
第十六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料的使用制度除秀,積極開發(fā)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源算利,為城市規(guī)劃册踩、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效拭。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囤檐,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脂圾,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曙早,處單位罰款數(shù)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因建設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邻冷,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妆跌。
第十八條 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证账,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钢战,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除踱;因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涉茧,地下管線專業(yè)管理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赴恨。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資料而擅自組織施工,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伦连,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工程測量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提供準確的地下管線測量成果惑淳,致使施工時損壞地下管線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汛聚。
第二十一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因保管不善,致使檔案丟失倚舀,或者因匯總管線信息資料錯誤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損失的叹哭,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将囱;對有關責任人員恒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挖榜。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髓界。